父母入狱儿女无人抚养 长乐法院帮扶兄妹获生活保障金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徐文宇

  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父母因为诈骗罪被判入狱,留下一双未成年儿女,成为无人抚养儿童。长乐法院人员了解此事后,帮助两兄妹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今年1月起,两兄妹每人每月获基本生活保障金1400元。

  据了解,近日,被告郑某某、李某某(两人系夫妻)因集资诈骗一案,被长乐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办案法官了解到,两人一双儿女郑某甲(男,2008年出生)、郑某乙(女,2009年出生)因父母正在被执行刑罚,祖父已过世、祖母瘫痪在床,只能由伯父伯母代为照顾。

  经走访,法官获悉郑某乙还曾在去年10月的交通事故中受伤,其后续理赔或起诉肇事方要求赔偿等事宜,也需要协调指定监护人保障其权益。

  随后,长乐法院迅速向区民政局移送有关线索。区民政局经实地查证,认定上述两兄妹确实处于监护缺失状态。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区民政局指定两兄妹的伯母为临时监护人,直至其父母刑满释放。

  在法院、民政局、当地村居有关人员的配合协作下,两兄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第一时间获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审核通过,自2022年1月起对两兄妹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400元。

  去年9月,长乐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推动织密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网。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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