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增15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福州新闻网1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本月1日起,福建省新增15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有48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据了解,为更好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将适用于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达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达60%,封顶线与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共用。”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比如,一支5000元的注射液,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报销的金额为3200元,参保职工需要支付的费用为180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福建省新增第三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15种医保药品包括:索磷维伏片、达诺瑞韦钠片、盐酸拉维达韦片、磷酸依米他韦胶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