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30日上午召开,会期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李凡、陈曾勇,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中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训志,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扣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好五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计划,不断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和2022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
下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决定提请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决定印发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代表。会议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进行人事任免。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进行了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和2022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