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闽都文化延续与传承

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一揽子”立法保护历史文化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李晖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福州加快建现代化国际城市,离不开闽都文化的滋养。记者25日获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通过历史文化保护“一揽子”立法,为延续榕城文脉“根”与“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扎实做好非遗项目保护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形成了详尽的调研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郑书鸿指出:“对这些非遗项目进行立法,进一步明确管理机制、保护措施、推动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使这些非遗项目能够得到很好的‘呵护’,已经刻不容缓。”

  其中,《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的出台,填补了福建省剧种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在制定《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注重凸显地方特色,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使法规更加管用有效。同时还规定,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福州伬艺、福州评话的保护与传承可以参照该法规执行。

  本月23日起施行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受到市民广泛关注。这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敬惜文化遗产、推进名城保护的又一举措。

  《决定》明确了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在打造闽都文化国际品牌方面的职责,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闽都文化基因的角度,赓续1997年以来福州市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精神脉络。《决定》不仅强调全市各级政府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职责使命,还呼吁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形成共谋、共管、共享的保护工作格局。

  5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足福州特色、聚焦发展需要、衔接改革进程、顺应群众期盼,不断增强立法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

  除了今年“一揽子”出台多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外,5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集中立法资源,有步骤、有计划地制定修改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等法规,当前正紧锣密鼓地推进古厝保护规定的审议工作,不断放大世遗大会溢出效应,助力闽都文化延续传承,为打响闽都文化国际品牌作出了人大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