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率先全省 厦门建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豁免清单

来源:厦门日报

  哪些建筑可免审查?

  ○部分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和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丙类通用厂房。

  ○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筑地上部分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商店类、餐饮类、服务类和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近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针对部分火灾危险性小、技术简单的房屋建筑和既有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豁免清单。

  “这是市建设局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求的积极尝试。”市建设局指出,建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豁免清单,是在坚守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安全底线的同时,缩短了部分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的消防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了厦门市的营商环境。

  根据市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建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豁免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分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和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丙类通用厂房,以及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筑地上部分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商店类、餐饮类、服务类和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均纳入可免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程范围。

  《通知》要求,对免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依法对项目消防设计质量负责,组织开展自审,在提交的消防设计图纸上加盖注册章,同时应当参与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对竣工验收严格把关并予以确认。建设、设计单位要依法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并对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等进行承诺,填写《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并上传系统实行编号管理。

  市、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项目是否属于豁免范围及消防设计质量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在消防验收时核查,加强对免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记者 袁舒琪)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