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保护军人权益公益诉讼办结
福州新闻网12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余少林 林榕昇 通讯员 林圣 黄颖)“我们将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军人尊荣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12月6日,长乐区举行“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暨民间仿制军服整治专项行动总结会。会上,辖区内30支民间乐队主动上缴仿制军服、徽章等210余件,更改乐队名称并签署了承诺书。
这份承诺书的签署,为长乐区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军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画上句号。这起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全省保护军人权益领域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在民间丧葬活动中,常有民间乐队以“某某军乐队”冠名,并着仿制军服,戴仿制军帽,配“军乐队”字样臂章,甚至佩戴军衔肩章。这些所谓的军乐队常被安排在出殡队伍中,招摇过市。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发现长乐辖区内存在以上现象,相关商铺甚至公然售卖、滥用仿制军服、徽章,严重影响军人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保护军人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全社会都责无旁贷。”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长乐区检察院当月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保护军人权益公益诉讼。之后,检察院通过联合长乐区人武部、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开展5次联合调查,召开联席会议3次,发出2份检察建议,召开1场圆桌会议。
11月,长乐区政府启动仿制军服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长乐区人武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民政局等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查处非法销售仿制军服商户2家,查扣仿制军服、肩章、帽徽等19种1900余件。
“此次总结会通过向社会发布仿制军服整治成效,引领社会形成尊重军人职业、维护军服权威的意识,从源头治理、社会影响等方面共同维护军服、军品专用性和严肃性,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社会氛围。”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