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福建日报

  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主持会议,副主任梁建勇、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康涛,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负责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传达学习贯彻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要求,要以更高站位抓好学习贯彻,以更强担当履行法定职责,以更深情怀践行人民至上,以更严标准强化自身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雷春美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严可仕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戴仲川作关于《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天明作关于《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华作关于《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郑国华作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明蓉作关于《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书侨作关于《福建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元邦作关于《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作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游美萍作关于该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叶敏作关于《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陈明旺作关于《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陈则生作关于上述两个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明义作关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朱华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省发改委主任孟芊作关于《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梁晋阳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华作关于《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的说明和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作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说明,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溪作关于《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的说明和关于《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杨冰作关于上述设区市五部法规审查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承通作关于补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和人事安排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袁毅作关于补选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提请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康涛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省监委副主任游宇飞作关于提请监察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草案、报告、决定草案等。(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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