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万多套安置房“持证上岗”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何佳媛

  福州新闻网12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安置产权开票手续的问题,没耽误小孩入学。”近日,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孙先生给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送去感谢信。

  福州市开展“安置房办证开票”行动以来,市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全市最大的征收业主单位,承担了全市近一半的安置房开票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中心已累计为2万多套安置房开具了购房发票,解决了回迁安置群众“开不了票、办不下证”的难题,让安置房实现“持证上岗”。

  创新批量开票办证模式

  群众只需跑一趟

  对回迁安置群众来说,产权证关系着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孙先生的房子被列入福州市海王制药公司及周边项目的征收范围。在配合完成征收后,他家中的小孩正要上小学。派出所需要相关的资料办理落户,产权证成了孩子上学的“刚需”。

  市土地发展中心了解到孙先生的情况后,立即为他特事特办,主动协调建设单位开具购房发票、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证,确保孙先生及时落户。

  “涉迁群众的房屋拆除后会注销,导致户口空置,必须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产权证才能落户到安置房,享有户口带来的各种权利。”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安置房办证开票”行动,市土地发展中心会同市不动产中心开创了安置房“体内循环、联动运转、批量代办、一次完成”的新模式。

  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往涉迁户要奔波于拆迁办和不动产中心之间,自行开票、自行办证,现在跑手续的工作量都内化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承担,群众只需等待短信通知、缴清费用后就能领证,实现‘跑四趟变一趟’。”

  通过串联征收实施单位结算、不动产登记办证的前、后端环节,市土地发展中心已梳理出3.1万套房源需开票办证,收到各征收实施单位报送的产权花名册3万套,正式函至建设单位开票2100余份2.87万套,收到建设单位回票约2.55万张。

  率先将“交房即发证”

  延伸至安置房

  去年10月,福州市全面开启“交房即发证”改革。随后,市土地发展中心会同市不动产中心开展安置房“交房即发证,一站式办结”联合行动,促使2.2万套安置房加快办证,办事周期缩短至少半年以上。联合行动不但收获了群众“办实事”的肯定评价,还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

  福州市在全国率先将“交房即发证”机制延伸至安置房领域,启动对安置回迁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双重探索;出台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导则》分发至各征收实施单位,确保不同年龄段和文化水平的涉迁户都能轻松办事;以包片驻点的方式为群众开辟“家门前的办事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改变困扰群众已久的“办证难、链条长”现象。

  目前,“安置房办证开票”行动虽已暂告一段落,但仍有部分安置房因安置户家庭内部纠纷、统购价未审定等原因不具备办证开票条件。市土地发展中心将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服务到底。

  今后,福州市土发中心将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做细群众工作,确保及时交房开票。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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