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福建两项典型经验获全国推广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福建“福建省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福建省顺昌县探索‘森林生态银行’运行机制”两项典型经验成功入选。
福建省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
福建省山多林多,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森林的生态服务总价值超过 1.2 万亿元,是名符其实的“绿色银行”。但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抵押林木管理和贷款出险后处置难,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拓展。为此,福建省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收储担保服务,化解金融风险,使银行放贷放心了,林农贷款省心了,从而加速森林资源资本化进程,促进了林业和林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政策推进
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林改文件,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机构建设,并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林权收储机构为林农生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 1.6%给予风险补偿。对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收储的林权,符合采伐条件的,林业部门优先予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采伐条件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维护林权收储担保机构的权益。
二、搭建平台
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首家省级林权收储机构—福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同时积极引导各重点林业市、县(区)依托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组建国有的林权收储机构,或是与民营企业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的林权收储机构,或是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民营林业企业、担保机构、个人依法成立民营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对非重点林区县,引导他们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或由设区市成立林权收储机构,承接林权收储担保业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林权收储机构 50 个,主要林区已基本覆盖,累计担保贷款超过 16 亿元。
三、创新模式
过去的收储,主要是银行贷款出险后,由于林木处置难而被动收储。现在的收储,是林权收储机构提前参与林权抵押贷款评估或对评估全程进行跟踪,有效提高评估的准确度和公信力。对于参与评估的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收储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签订《收储协议书》,一旦出险,由林权收储机构按照《收储协议书》约定,先行还本付息,对出险林权进行收储,变被动兜底为主动服务,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大力推进森林综合保险,探索将抵押林权委托第三方监管,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处置出险林权,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有力化解林业金融风险。
四、完善服务
一是加强协调。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帮助林权收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沟通互信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林业信贷问题,促进林业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满足林农林企的融资需求。二是规范流程。大力完善和推广林权收储流程图,明确办事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方便林农贷款。三是健全制度。指导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收储担保行为,提高收储担保效率。
全省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在防控林业金融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破瓶颈,闯出林业融资新路子。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解除了金融机构的顾虑,畅通了林权抵押贷款渠道,林农林企不用单靠砍木头,也能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发展资金。同时,完善的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也让金融机构轻装上阵,进一步加大林业信贷投入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原有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福林贷”“惠林卡”等金融新品种,分别累计放贷 15.1 亿元和 20.2 亿元,满足了林农等林业经营者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二是释放潜力,迸发林业发展新活力。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促进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拓展,吸引和推动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投入植树造林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持续增长,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2020 年,全省植树造林面积超过 104.2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 6660 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三是融资创业,拉动林农收入新增长。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让广大林农及返乡农民工通过林权抵押融资,用于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促进了创业致富奔小康。据统计,部分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超过 30%。“绿色银行”唤醒了沉睡的山林,“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了“金山银山”。
福建省顺昌县探索“森林生态银行”运行机制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均山到户”政策的实施,在激发了林农积极性的同时,也导致了林权的分散,森林资源难以聚合、资源资产难以变现、社会化资本难以引进等问题凸显。为了有效破解生态资源的价值实现难题,顺昌县开展了“森林生态银行”试点,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整体化输出”的模式,构建“生态银行”这一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和运营的平台,对碎片化的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转换成连片优质的“资产包”,委托专业且有实力的产业运营商具体管理,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打通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通道,探索出一条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建立“森林生态银行”运行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由顺昌县国有林场控股、8 个基层国有林场参股,成立福建省绿昌林业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作为顺昌“森林生态银行”的市场化运营主体。公司下设数据信息管理、资产评估收储等“两中心”和林木经营、托管、金融服务等“三公司”,前者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后者负责对资源进行收储、托管、经营和提升;同时整合县林业局资源站、国有林场伐区调查设计队和基层林场护林队伍等力量,有序开展资源管护、资源评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经营开发、林权变更等工作。
二、全面摸清森林资源底数
对全县林地分布、森林质量、保护等级、林地权属等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主体、划清产权界线,形成全县林地“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库”数据库管理。通过核心编码对森林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实时掌握林木质量、数量及分布情况,实现林业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服务。
三、推进森林资源流转
鼓励林农在平等自愿和不改变林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碎片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集中流转至“森林生态银行”,通过科学抚育、集约经营、发展林下经济等措施,实施集中储备和规模整治,转换成权属清晰、集中连片的优质“资产包”。为保障林农利益和个性化需求,“森林生态银行”共推出了入股、托管、租赁、赎买四种流转方式:有共同经营意愿的,以一个轮伐期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资产作价入股,林农变股东,共享发展收益;无力管理也不愿共同经营的,可将林地、林木委托经营,按月支付管理费用(贫困户不需支付),林木采伐后获得相应收益;有闲置林地(主要是采伐迹地)的,可以通过流转一个轮伐期的林地经营权获得租金回报;希望将资产变现的,可以按照顺昌县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流转给生态银行,林农获得资产转让收益。同时,“森林生态银行”与南平市融桥担保公司共同成立了顺昌县绿昌林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有融资需求的林业企业、集体或林农提供林权抵押担保服务,担保后的贷款利率比一般项目的利率下降近 50%,通过市场化融资和专业化运营,解决森林资源流转和收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四、实现生态资本增值收益
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改主伐为择伐、改单层林为复层异龄林、改单一针叶林为针阔混交林、改一般用材林为特种乡土珍稀用材林的“四改”措施,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林木蓄积,促进森林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的提升。引进国际森林认证,规范传统林区经营管理,为森林加工产品出口欧美市场提供支持。积极发展木材经营、竹木加工、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建设杉木林、油茶、毛竹、林下中药、花卉苗木、森林康养等 6 大基地,推动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采取“管理与运营相分离”的模式,将交通条件、生态环境良好的林场、基地作为旅游休闲区,运营权整体出租给专业化运营公司,提升森林资源资产的复合效益。开发林业碳汇产品,探索“社会化生态补偿”模式,通过市场化销售单株林木、竹林碳汇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顺昌县开展“森林生态银行”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搭建了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的平台。“森林生态银行”通过建立自然资源运营管理平台,对零散的生态资源进行整合和提升,并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商,从而将资源转变成资产和资本,使生态产品有了价值实现的基础和渠道。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已导入林地面积 6.56 万亩,其中赎买商品林 5.3 万亩、合作租赁1.26 万亩、托管经营 60 亩;办理林权担保业务 257 笔,发放林权抵押贷款 2.13 亿元。二是提高了资源价值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通过科学管护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森林资源质量、资产价值和森林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不断提高,林木蓄积量比碎片化、粗放经营平均增加 20%-30%,特别是杉木林主伐时的亩均蓄积量达到了 16-19 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3 倍;森林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通过“森林生态银行”的集约经营,部分林区每亩林地的产值增加 2000元以上,单产价值是普通山林的 4 倍以上。三是打通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渠道。通过对接市场、资本和产业,先后启动了华润医药综合体、板式家具进出口产业园、西坑旅游康养等产业项目,推动生态产业化;积极对接国际需求,将 27.2 万亩林地、1.5 万亩毛竹纳入 FSC 国际森林认证范围,为规模加工企业产品出口欧美市场提供支持;成功交易了福建省第一笔林业碳汇项目,首期15.55 万吨碳汇量成交金额 288.3 万元,自主策划和实施了福建省第一个竹林碳汇项目,创新多主体、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了森林生态“颜值”、林业发展“素质”、林农生活“品质”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