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吴祯董:多次实现公益诉讼零的突破
吴祯董在工作中。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邢颖晶 文/摄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官,吴祯董从检11年来,先后在晋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执行局、民事行政生态资源检察科、第四检察部等多部门工作。他紧紧围绕新时代“四大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求极致”的严谨精神把牢案件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丰富办案方式
多次实现零的突破
面对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难题,吴祯董不畏困难,关注民生热点,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数量与质量。在全市公益诉讼核心办案数据考评中,晋安区检察院连续两年位居前列。
吴祯董不断丰富检察业务办案方式,多次实现公益诉讼零的突破——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的线索,制发全市首份涉众型隐私安全监督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首创办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备案、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等公益诉讼案件;聚焦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行政,办理了我市首例涉军英雄烈士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叶凯、王则炎烈士陵园诉前检察建议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缮英烈陵园,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修缮成果得到烈士后人及社会各界的积极肯定。
守护青山绿水
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守护青山绿水,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晋安区具有“福州后花园”的区位特点。在办理生态案件过程中,吴祯董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促使涉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恢复原貌、异地补植复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去年,在审查办理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吴祯董发现刘某某在刑事指控犯罪事实之外,还存在其他尚未构成犯罪的侵害农用地行为。他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促进公共利益修复,在诉讼中就刘某某连续性侵害林地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一并主张刘某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就该诉讼请求以法院调解方式结案,并全部履行到位,这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对扩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范围的一次有益探索。
聚焦虚假诉讼
办理一案警醒一片
吴祯董还聚焦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依法主动调查核实,分析线索成案可能性、精准查找把握法律依据,成功办理晋安区检察院第一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向晋安区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起到办理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福建检察》还刊登了他所撰写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视域下检察调查核实权运用探究》。
办案时间之外,吴祯董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去年以来他参与制作的微信和撰写的宣传报道有多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他参与制作的《记牢12309,守护公益检察友》检察微动漫电影,入选全国检察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第二期周榜。
对于检察工作,吴祯董始终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铸就“四大检察”全方位能力为目标。他怀揣理想信念,努力扛起青年干警肩上的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用自己的一抹“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