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八项目公示将获中央财政补助 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
福州新闻网11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4231.4万元补助。9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的公示,福州8个项目有望获得共约1.67亿元的补助。
福州是全国首批16个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和首批1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市房管局表示,根据福州市规定,11月9日至15日,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核拨相关补助资金。
据悉,本次的补助资金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其中,长乐滨海新城租赁住房四期有望获得4231.4万元补助,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配建租赁租房项目有望获得3002.3万元补助,晋安区宏捷租赁住房项目有望获得2887.5万元补助,仓山区曜城国际公寓有望获得1741.1万元补助,晋安区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后屿片地块有望获得1730.8万元补助,台江区瓜果城租赁房项目有望获得1178.2万元补助,晋安区龙湖地产的鹤林商会总部地块有望获得1090.9万元补助,晋安区红光村地块有望获得87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