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含市公安局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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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锡章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罗金水的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邓永辉的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苏迎平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决定免去

  杨建利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周高锦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杨永忠为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柳建忠为三明市公安局局长,

  苏迎平为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刘义俊、马骕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枫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

  姚丽青辞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张淑云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

  陈枫代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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