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含市公安局局长等
10月28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锡章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罗金水的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邓永辉的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苏迎平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决定免去
杨建利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周高锦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杨永忠为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柳建忠为三明市公安局局长,
苏迎平为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刘义俊、马骕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枫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
姚丽青辞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张淑云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
陈枫代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