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章丽婕涉嫌受贿、高利转贷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章丽婕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章丽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章丽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