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5日的厦门疫情防控情况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专家指出,厦门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关于“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仍有不少群众关注。
1.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分泌物病源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2.无症状感染者通过什么途径发现?
目前,我国主要通过以下五个途径监测和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1]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
[2]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
[3]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
[4]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
[5]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3.确定后怎么办?
[1]如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应当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满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2]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配合观察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转为病例。
[3]集中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4]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
[5]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文字整理/记者 陈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