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反腐,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