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高丽敏
近期,信访人江某到福州市信访局信访,反映林某某酒后疲劳驾驶造成重大事故,仓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要求执行法院判决的信访事项。市信访局接访窗口工作人员耐心接待,积极帮助江某理清问题和诉求。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情况后,分析研判江某的信访事项属于涉法涉诉类,对于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程序,现场安排律师接访窗口林律师为江某提供专业的咨询;对于要求执行法院判决的诉求,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引导江某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林律师认真倾听江某的诉求,细心分析该信访事项,对江某涉及刑事诉讼法以及法院判决执行的相关程序性疑惑进行耐心解释、宣传,帮助来访群众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推进依法信访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我市涉法涉诉类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新常态和新抓手。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司[2017]306号),从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良性运作。每周一、周三上午,市信访局接访窗口安排律师参与接访,针对来访群众涉法涉诉类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案例点睛:
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