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广场彩屏外立面恢复原貌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福州新闻网

  为做好五一广场彩屏外立面恢复原貌项目工作,拟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五一广场彩屏外立面恢复原貌项目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6日(周日)9:00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

  1.凡有资格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说明;

  (3)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说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报价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8.招标控制价为7.5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须知

  本询价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

  需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在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以下同)。副本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材料密封并送至指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采购监督小组)。

  公告期间,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欢迎在正常工作时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联系电话:0591-83509337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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