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布交通管控期间最新通行规定
在今日(9月15日)上午召开的莆田市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莆田市交警支队政委崔义承介绍了,在交通管控期间,人员、车辆通行需要的证件,以及如何申领通行证。
一、进入莆田:
驾、乘人员均需知悉“只进不出”的原则,检査车辆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健康码是否绿码,为绿码的允许进入;非绿码的,通知并移交卫健部门进行车辆消毒和人员管控。
二、离开莆田:
1.人员方面:
在莆人员和车辆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车辆方面:
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的三级管控要求,封控区从严控制车辆、人员流动,限制封控区域内车辆、人员离开;管控区严格控制车辆、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降低流动风险;防控区减少车辆、人员流动,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
⑴防控区域内通行:车辆无需通行证,驾乘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防控区域内通行。
⑵防控区车辆进入管控区:应持有橙色车辆通行证,驾乘人员应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
⑶防控区车辆进入封控区:应持有红色车辆通行证,驾乘人员应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⑷管控区车辆进入防控区:应持有橙色车辆通行证, 驾乘人员应佩戴口罩,车辆统一在查验口消毒后予以放行。
⑸管控区车辆进入封控区的,应持有红色车辆通行证,驾、乘人员应按防疫规定进行个人防护。
⑹封控区车辆进入管控区或防控区,应持有红色车辆通行证,车辆统一在查验口消毒后,予以放行。
⑺封控区、管控区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区域分别招募一定数量不同驾照类别的驾驶员,在县际交通查验点可采用“换人不换车”模式进行接驳,或选择县际查验点附近货场(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外发布),原则上单向进行货物转驳,同步开展货物和车辆严格消杀措施,确保货运车辆驾驶员健康码不变色,车辆“进得疫区、出得顺畅”。
3.应急车辆方面:
经莆田市或仙游县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批准后可以离开。
以上三种情形,核酸检测阴性超过48小时的,需重新做核酸检测并持报告或电子报告结果放行。
三、通行证申领方面:
按照“谁核发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核发相应车辆通行证,严格控制红色车辆通行证核发。
保障抗疫医疗物资类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县(区)级工信、卫健部门或红十字会根据职能核发;
保障民生物资类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县(区)级发改委、商务部门根据职能核发;
保障生产资料类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县(区)级工信部门核发;
保障农业生产物资及农产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
保障工作、通勤、应急等其他车辆通行证由县(区)政府(办公室)、抗疫指挥部或公安部门核发;
保障人员“点对点”客运车辆通行证由县(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记者 蔡意 金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