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民警被刺牺牲!重庆检方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冯中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10日对杀害石柱县公安局民警冯中成的被告人李某(男,38岁,重庆石柱县人)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7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到石柱县车管所车辆查验现场打砸一出租车公司车辆,并持随身携带尖刀刺伤该公司员工陈某。为保护群众安全,车管所民警冯中成立即上前制止,在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搏斗过程中,被李某刺伤腹部。民警崔嵬、邓兵等奋勇上前,与现场群众合力将李某制服。控制过程中,崔嵬、邓兵的背部、手部受伤。经送医抢救,冯中成因被刺伤肝脏抢救无效牺牲。受伤群众陈某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李某之前系陈某所在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后自动离职,近期欲重返该公司,因公司满员被拒心生不满,遂持刀报复行凶。
冯中成,男,汉族,53岁,重庆石柱人,中共党员, 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四级高级警长。从警30年,冯中成同志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表现突出,20多次立功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