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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撞伤人拒不赔偿 被处司法拘留15日

2021-08-31 11:23:28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春长

  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邱晟恩)8月27日,罗源法院依法对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郑某妹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8月,郑某妹驾驶二轮电动车不慎撞伤曹某先,伤残程度为九级。罗源交警大队认定郑某妹负全部责任。

  曹某先向罗源法院提起诉讼。3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妹赔偿曹某先各项经济损失16.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郑某妹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曹某先于6月28日向罗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罗源法院多次查询,未发现郑某妹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8月20日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曹某先及其家属表态称,郑某妹如果能一次性还清8万元便同意结案,但郑某妹及其家属强硬表示最多只能接受5万元的额度。执行干警查看郑某妹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发现她近一年有频繁的转账流水。郑某妹表示这些钱都不属于她,该微信账号是用于帮别人做账。因该案涉及民生范畴,罗源法院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对被执行人郑某妹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接下来,罗源法院会将该案以涉嫌拒绝执行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会积极为申请执行人曹某先争取司法救助,以解其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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