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机制

来源:海西晨报

厦门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机制

  近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有效联动,构建“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服务机制,增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能力。

  最长可签3年服务合同

  《意见》提出,购买服务应坚持党政主导、坚持市场选择、坚持质量为本、坚持为民利民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用财政性资金时)是购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服务的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专业社工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是主要承接主体。

  《意见》也对购买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涵盖场地日常运营和管理、七大平台搭建与夯实、相关资源挖掘与链接、志愿服务力量培育与管理等六个方面。

  根据《意见》,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新时代文明实践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在绩效评价上,原则上项目每一执行年度在期末开展1次评估,首次购买的项目在第一个执行年度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对服务项目运行期间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的承接主体,可以按照厦门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延续性。

  多措并举壮大承接力量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于适应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要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意见》明确了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为壮大承接力量,《意见》要求通过简化登记手续、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设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等方式,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

  据了解,财政资助办法也将进一步完善,加大资金投入,对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发展潜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在确保完成服务制表和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有适当结余,用于本组织事业发展。

  持续推动常态长效运行

  据了解,早在2016年,集美区就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运营社区书院,随后将该做法逐步推广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目前,集美全区6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已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工团队运营,取得良好成效。

  记者从市委文明办获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在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逐步推行,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时代文明实践需求相符合的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常态长效运行。(记者 陈佩珊)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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