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时评丨广场舞的地盘法做主
阿福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7日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草案对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的规定引发关注,广场舞自在其列。
本次修法内容多、范围广,为何人们特别关注广场舞问题?只因广场舞噪声扰民顽疾由来已久,却久难治愈。对拒不改正的广场舞扰民行为设立罚则,让很多人看到了法律的利齿。
不能否认,广场舞是一种老幼咸宜的健身活动。它丰富了市民的业余生活,也给人带来视觉享受。但一些舞者缺乏自律,只管自己跳得风风火火,不管周边人群的感受。跳得开心时,经常忘了活动时间和伴奏的音量。
最近,福州市在西湖公园等地设置了不少噪声监测器,这些仪器可实时显示噪声值。当噪声超过一定分贝,保安就会上前劝导健身人群降低音量。
全国性法律的修订和本地监测仪器的上岗,都可以看出人们期待广场舞降噪,还大家一个耳根清净。
依法治理广场舞噪声扰民并不排斥和风细雨式的劝导。面对这个让被扰者头疼、管理者挠头的问题,如果能协商解决,自不必上升到用撒沥青、泼粪或放哀乐等方式来应对,那样也只会陷入“你吵我扰,你扰我更吵”的循环中。
一方期待安静作息,一方希望激情舞动。两者看似水火不容,实则殊途同归,都希望健康地生活。在共同的目的之下,双方完全可以在互相体谅的基础上,商定可行的方案,比如规定运动时段和音量上限等。
广场舞矛盾双方的角力,其实是社会治理问题的一个缩影。每个人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人们需要拥有理性协商的能力,但协商机制的畅通,有赖于法治观念的支撑。
因此,治理广场舞噪声扰民最终还得靠法治和协商两条腿走路解决问题。有了法律的撑腰,显然协商工作会比以往更顺畅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