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基层医疗机构须招中医,部分中医项目纳入医保
福州新闻网8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前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回应市人大代表李兰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建议》,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目前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诊疗量逐步增大。
李兰在建议中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交出了一份出色答卷。她分析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人才匮乏、推广传承难、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建议我市出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使中医药优势得到更好发挥。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来榕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市政府当时汇报称,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起草《福州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机制。在2020年全市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率就均达65%以上。
我市还建立了名老专家传帮带制度,为医疗机构培养中医骨干人才近百名,整理汇总福州从古至今550多位名老中医医案、医话、处方等,还有100多项中医类科技计划项目得到扶持。
李兰告诉记者,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也就她的建议给出了具体举措。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新招录的执业医师和医学大学生中,中医药人员不少于本县(市、区)新招录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市医保局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特殊疗法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希望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这项工作。”李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