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1项举措加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失业脱贫人口优先转岗
福州新闻网8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11日获悉,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明确了11项具体举措,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培树一批劳务品牌、发挥就业载体作用、引导返乡入乡创业、大力扶持灵活就业、实施精准职业培训等。
其中,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要求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失业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
发挥就业载体作用方面,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
大力扶持灵活就业方面,支持脱贫人口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范围。
实施精准职业培训方面,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