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章秋提起公诉

来源:厦门检察

  近日,厦门市公安局二级调研员程章秋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章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程章秋利用担任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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