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省人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以工业园区、大型国有企业、科技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农民工实名制为重点领域,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含政府和市场化相关平台),采取或确认第三方平台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和可追溯。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纸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各地要以电子劳动合同为依托,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协同办理。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畅通用人单位线上直接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业务的渠道,并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可作为证据使用。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