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平台源头
强化联合监管
线下查处如火如荼,对网约车企业的源头监管也不能缺位。年初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市道运中心等单位,积极深入“滴滴出行”“美团打车”“小拉出行”等在福州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从源头加强执法监管。
7月2日,联合执法队伍来到“滴滴出行”平台。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平台派单车辆的合规化情况进行抽查发现,3辆网约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平台仍向这些车辆派单。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滴滴出行”平台进行处罚。
7月23日,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首次参与针对网约车企业的联合执法行动。多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小拉出行”的数据安全及对接监管、市场价格及运价公示、车辆运营许可等项目进行源头执法检查。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抽查发现,该平台有3辆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遂予以依法处理。
根据网约车平台实际情况,7月28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市道运中心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再次来到“小拉出行”,对前期投诉案件进行逐件核查,同时现场抽取派单情况30条,源头立案处理网约车无证经营行为5起。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常态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网约车平台的源头执法监管,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19次,立案处罚27起。为推进网约车市场合规化,福州交通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还强化普法教育、宣传提醒、风险提示,对相关投诉和现场执法情况进行通告。在开具整改通知单的同时,交通执法人员重点提醒“小拉出行”“花小猪打车”等平台立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停止违规派单。后续,执法部门将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开展联合惩戒,加大执法力度。
聚焦投诉处理
提升查处效能
一直以来,网约车无证经营行为依赖现场执法,需要“抓现行”,导致投诉件难以立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年初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做好网约车相关投诉案件查处,探索创新取证方式,一方面积极开展源头取证,通过网约车平台调取涉诉车辆行程数据作为证据,从源头提升投诉案件立案率,推进案件核查,另一方面开展宣传提醒,向网约车车主发送提醒短信。
截至7月22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结合投诉案件线索,查处网约车无证经营行为412起,发出提醒短信3200余条。
市交通执法支队也提醒乘客,如果乘坐营运车辆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