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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军营@你:征兵即将启动,福建这些政策你了解吗?

2021-07-22 08:39:47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7月21日电(蒋巧玲)福建省征兵办消息,福建省下半年征兵工作将从8月15日开始,9月16日起运新兵,9月底前结束。即日起,广大适龄青年可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

  根据要求,男青年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征集年龄为18至22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青年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为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响应国家号召,踊跃应征入伍,在严格落实国家及军队有关参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福建陆续推出了十类优惠政策(详见福建省征兵办微信公众号“福建征兵”),助力青年人实现军营梦。

  主要政策包括:

  大学生优先征集入伍。国家明确,入伍大学生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在此基础上,2018年开始,福建省还实行大学毕业生优先自主挑选军种去向的政策。

  在职参军受保护。应征入伍的公民,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入伍前与前述单位及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本人要求顺延的,原单位应当按其服役年限顺延。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和应征补贴。福建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奖励标准。例如:福州市一次性奖励金提高至本科、专科毕业生不低于20000元、15000元;厦门市一次性奖励金提至本科、专科毕业生为25000元、20000元;莆田市一次性奖励金提至本科、专科毕业生最高40000元、27000元。对福建籍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优惠。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报名参加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时,符合相关条件可报考“专门职位”。省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参照有关政策,对退役军人适当放宽条件。

  就业创业享优待。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给予3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并延长孵化时间,同时给予提供创业场所、享受金融税收优惠、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享受优待金。在服义务兵役期间,年度优待金均按照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发放,且家居农村的不得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义务兵优待金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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