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福建日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7月27日至29日召开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13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7月27日至29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审查和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方案(草案)、省政府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省级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室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

  (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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