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瑜:刚柔并济的女检察官
林瑜(左一)与同事一起研究案件。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薛昕 文/摄
公诉席上,她疾恶如仇,用最精准的语言指控犯罪;公诉席下,她温暖如春,用爱心和耐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就是马尾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瑜。
二十余年来,她初心不改,严格执法,累计办案一千余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多次成功追诉漏罪漏犯,抗诉3起案件均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她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查微析疑
案件的“较真人”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是林瑜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她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对案件中的疑点盘根问底,精心求证。她注重对非法证据的排查,并要求侦查人员重新取证,对于瑕疵证据则要求及时补正或者作出说明。她这“爱较真”的工作态度,给很多公安经办人员留下了“爱挑刺”的印象,这虽然一度让她郁闷,但却不足以动摇她的工作态度。
在办理倪某等4人盗窃案时,林瑜发现该案作案人员、作案时间均存在疑点,在侦查机关补查重报后,她认为该案仍存在重大疑点,随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对新到案的任某以证人身份进行询问,并就该案中存在的相关疑点与任某逐一核实。同时提取另一名关键证人证言并再次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经多番查证,最终证实犯罪嫌疑人熊某未参与盗窃。凭着这份“较真”,她还了熊某一个清白。
“未”爱守护
迷途少年的引航者
走下公诉席,她用温柔和爱心获得孩子们的信任。2013年,林瑜被任命为未检办的负责人,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未检办成立之初,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熟悉的办案模式,一切都要自己摸索。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特别程序、建章立制、带领团队备考心理资格证书、学习家庭教育指导技巧……一步一个脚印,让未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专业。
“林检察官,你还记得我吗?”近日,林瑜在下班路上,一名年轻小伙主动和她打招呼。小伙名叫小苗(化名)。几年前,小苗尚未成年,但涉入一起聚众斗殴案,该案经办检察官正是林瑜。“我现在在检察院附近的麦当劳工作,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坐坐。”小苗再次主动向林瑜介绍起自己的情况。
曾经的小苗是个叛逆的孩子,厌学、喝酒、一学期旷课达18节。当年办案时,为了拉近和小苗的距离,林瑜主动加了他的微信,耐心地了解他旷课的原因,与其谈心说理。在她的感化下,小苗顺利毕了业,也开始积极投身到各类公益活动中。
在林瑜的推动下,马尾区检察院近半数的检察干警加入了法治副校长的队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讲70余场,覆盖受众6万余人,比原定计划提早一年实现辖区中小学全覆盖;建立了马尾区首个法治教育中心,为辖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林瑜还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牵头22家单位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为辖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创办法治副校长热线,搭起与未成年人的连心桥;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飞毛腿有限公司建立帮教基地,打破了走访帮教存在时空上的局限性,最大限度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