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民四庭:创新构建涉外司法审判“福州样板”
民四庭法官手捧荣誉牌匾合影。
福州新闻网7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林春长/文 通讯员 榕法/摄)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福州中院民四庭荣获全国“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福州中院民四庭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创新理念,着力提升涉外商事审判效能,先行先试,找准审判与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努力打造涉台涉侨司法特色品牌,创新构建涉外司法审判“福州样板”。
创新驱动
打造涉外审判新引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涉外审判被迫做起了“减法”,审判活动一度暂停。
为此,福州中院民四庭创新推进审判智能化建设,形成涉外“智慧+”诉讼服务、“智慧+”审判、“智慧+”调解、“智慧+”司法宣传四个板块。探索涉外庭审新模式、探索涉外程序新举措、探索涉外司法“云服务”多点发力的“三探索”,是福州中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的又一次全新探索和尝试,开启了审理涉外、涉港澳台侨案件的新模式。其中,首个跨越13个时区的跨国、跨省、五地“云庭审”,被列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打造涉外审判的新引擎。
开放带动
拓展多元调解新空间
福州中院民四庭立足涉外商事审判实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创新思路举措,积极打造涉外、涉港澳台、涉自贸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进一步提升涉外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
“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卓有成效,2020年“线上+线下”特邀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10亿元的涉侨涉港涉自贸区案件,入选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例。
今年3月以来,民四庭调撤结案30余件,总标的额近5亿元。其中,一件涉诉金额达2.4亿元的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30天内成功调解结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改革促动
激发司法品牌新活力
持续提升涉台品牌“首创力”,司法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继首创全国首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首创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首邀台胞律师担任案件调解员参与涉台纠纷调解工作后,福州中院民四庭又首推涉台司法交流研究福州分中心智库建设,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夏学院等高校合作,聘请台籍人民陪审员作为智库成员,为推进涉台司法交流、保障两岸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充实涉侨品牌“三个量”,打造涉侨司法新高地。一是充实“含金量”,实现涉侨解纷平台深度对接。与侨联联合开展涉侨维权联席会议、座谈调研等200余场次。二是充实“含氧量”,实现涉侨在线审判创新创优。首推“云诉讼指南”,涉侨在线庭审案件占比接近45%,并首创“云认证”“云面签”“云授权”举措。三是充实“含新量”,实现涉侨纠纷预防网格密织。聘请市侨联为特邀调解组织,聘任18名涉侨特邀调解员,调撤率达25%,疫情防控期间调撤率近40%。宣讲《民法典》17次,推送涉侨典型案例21次,在线解答200余人次。
福州中院副院长朱玲说:“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实施、提升我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站在全新的起点上,福州中院将继续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