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做孩子们信任的 “检察官妈妈”
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吴则昊
福清市检察院2011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部门,第七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陈文一直担任未检部门负责人。10年来,她在办案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挽救了许多失足青少年及其家庭,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检察官妈妈”。
去年7月,发出一份“督促监护令”后,陈文收到了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小杰(化名)的父母送来的“执检为民 大爱无疆”锦旗。
这要从陈文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2019年12月的一天下午,小杰等20余人在福清市高山镇某公园聚众斗殴。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时,陈文发现,这些孩子大部分是在校学生,除了审查起诉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有10余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案件的起因,只是逞一时之强的口角纠纷。
陈文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些孩子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悔罪,并有继续读书或认真工作的强烈意愿。陈文还发现,这些孩子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是留守儿童,有的是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教,亲子关系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于是,陈文提出意见,一方面对案件中符合条件的9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中就包括小杰;另一方面,针对小杰等10名未成年人的实际家庭情况,制作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向他们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多关注多陪伴孩子,还委托司法社工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恢复亲子关系。
小杰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参加社工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还表示要努力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希望能够回报社会。
小杰只是陈文10年未检工作中挽救的众多青少年之一。她经常说:“在未检检察官眼中,每个孩子的身后,都关联着一个家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还要更多地考虑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何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早在2013年,陈文就组织爱心企业,在福清成立未成年人“阳光就业”观护基地,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8年多来,已有百余名未成年人入驻该基地,实现正常的生活、就业。她还联合福州技师学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办西餐、中式面点、计算机、咖啡调酒等技能培训,让失足未成年人有一技之长,获取生活本领。
自福清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成立以来,陈文和未检团队一直致力于普法宣传,他们创新微电影、微动漫等普法方式,联合宣传部门拍摄微电影《“未”你而来》,荣获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电影奖等四项国家级荣誉;拍摄法治微动漫《大圣归来 护航成长》,荣获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动漫奖。
10年来,陈文始终坚持初心,用热血和爱心守护青少年成长。她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优秀校外辅导员、福建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等荣誉称号。她带领未检团队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表现突出单位、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省青年文明号、省巾帼文明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