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罢艰险再出发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侧记
总结斗争经验,表彰先进典型,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3日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福建会堂举行。满载安全、幸福与收获,与会代表踏上新的征程,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
经省委批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授予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47个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199名同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4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嘉奖,对专项斗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福州、泉州、厦门、莆田、漳州等5个设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通报表扬,对福州市委办等全省93个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这是来自大会现场的褒奖表扬,也是全社会的点赞与肯定,更是向党和人民交出的一份份满意答卷!当天的大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被请上了主席台,接受人们发自内心的掌声。
站上主席台,领取沉甸甸的奖牌,回顾过去三年,奋战在专项斗争一线的同志们感慨良多,斗志昂扬。
“杨春同志未竟的事业,我们来完成!”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凯代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发言。他说,三年来,大队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立足主责主业,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涌现出“时代楷模”杨春同志等先进典型。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的荣誉,背后是全省公安干警的辛勤付出与奉献:三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63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29起。
“我们依法善用认罪认罚制度,宽严有度助力扫黑除恶。”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是这次接受表彰的全省先进集体代表,部主任龚静介绍说,三年来该部审查逮捕黑恶案件17件111人,审查起诉18件130人;颜小敏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厦门市查处的首起涉黑案件,是全国首例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黑案件。
全国先进集体代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介绍,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中,该院坚持高位推动、精准督办督导,坚持法律底线、精准聚焦聚力,坚持打财断血、精准打深打透,探索形成了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漳州经验”。
三年专项斗争,我省检察机关对729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237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26件28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7人,在全社会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2018年春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幕拉开,迎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曙光,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矛头直指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三年专项斗争,成绩有目共睹:我省不仅彻底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更有效清除了黑恶乱问题的滋生土壤,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优化。三年专项斗争,成为最受全省人民欢迎和拥护的大事之一。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再出发。2021年春天,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接续推进。做好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准备,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要求,努力让每个人拥有一片清朗天空,让阳光普照社会每一个角落。
“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大会部署,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将不断弘扬滴水穿石的精神,以这次大会为新起点,奋发作为、久久为功,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路上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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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承诺,响彻会场。(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