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集中攻坚,实现更安全的发展
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今年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将抓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实现更安全的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启动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实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九个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省共出动检查执法、指导服务11.41万次,检查服务单位24.02万家次,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7.02万项,已整改25.63万项,整改率94.86%,其他已落实整改方案;行政处罚15915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559家,取缔关闭216家,罚款9681.4万元。
高位部署 统筹推进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细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督查督导等制度,保证了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序开展。福州市统筹推进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打通“生命通道”、大型综合体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率先在73个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并对长乐区实行“开小灶”整治。南平市从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出发,按照分级分类要求,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培训模式,开展各类培训5569期,35.82万人参训。
各牵头部门扎实推进。各领域牵头部门认真负责,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向好。省应急厅组织对全省8个设区市进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落实“消地协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会同福建煤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紧盯重要时段,由厅级领导带队开展驻矿盯守和不间断巡查,对9家重点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执法检查。省消防救援总队持续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省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的消防车道划线率均为100%。省住建厅专门成立安办,落实专职人员,牵头开展房屋安全整治行动,对全省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复查农村房屋66.53万栋,已评估鉴定为C、D级房屋1688栋;复查农村经营性自建房11.93万栋,已评估鉴定为C、D级房屋42栋。海洋渔业部门组织排查渔船一般隐患418个,整改416个,整改率99.52%;开展“蓝剑”等行动5次,查获各类涉嫌违法渔船63艘,立案查处76起,停产停航38艘次。海事、海洋渔业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
指导服务组认真履职。10个省级指导服务组紧盯8个重点领域、6个方面指导服务重点内容认真履职尽责,在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前开展了驻点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制定完善本地区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的具体规定,补齐监管短板、理顺交叉职能、填补责任空挡。以抽查暗访为主,加强“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的运用,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整改,并做好填表造册跟踪落实。
聚焦重点 狠抓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研判督导。组织指导服务组,结合考核巡查持续不间断督促地方、行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会商:各牵头部门每月组织配合部门会商,省安办每季度组织牵头部门会商。省安办于2020年4月、8月、9月和2021年1月、5月五次召集八大领域隐患整治牵头部门和10个指导服务组进行会商,会商情况书面报省委和省政府。开展巡查:省安办结合2019年年度考核巡查工作,对2020年各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指导:省安办牵头组织从25个厅局抽调50人组成10个省级指导服务组,每个组由1名厅级领导带队,对各地市每月开展不少于10天的驻守指导服务(今年改成每季度10天),每月拟定工作重点印发各指导服务组,做到既抓点也带面。
紧抓重点时段。在重要节点时段,开展驻点指导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抓紧抓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了“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重点时段,全省各级各部门派出督查检查组、专家服务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实行点对点严防死守,省安办派出7个工作组赴各地驻守指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期间,省安办会同省委办公厅派出8支志愿小分队赴一线加强指导,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
集中攻坚 坚决遏制
为尽快扭转近期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以集中攻坚治标的效果为治本赢得时间和空间,省政府安委会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在全省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推进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落实落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抓宣传。结合今年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各部门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抓细化。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制订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抓督促。督促各地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抓执法。严肃执法问责,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执法追责力度,依法落实案件移送、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公开曝光等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