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一表可报多税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获悉,6月1日起,福建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福建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通过优化申报流程,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烟叶税10个税种合并在一张表上进行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合并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从35张减少到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且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据悉,为确保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平稳推行,我省各地税务部门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辅导”“税务体验”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帮助快速熟悉合并申报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纳税人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12366服务热线、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了解申报变化和操作流程。
税务局部门还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另外,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同时,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申报,避免漏报、错报。
(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熊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