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发布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
厦大法学院发布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民法典》热点问题你知道多少?
未出生的胎儿,也有继承权?
5月28日,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联合法智融媒发布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还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传播学》媒体公开课。
报告显示:在5114位有效样本中,90.79%的人听说过《民法典》,知晓率非常高,但对《民法典》具体内容的掌握程度还有待提升。
本次调查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郑金雄教授带领厦门大学法律传播研究团队开展调查分析。调查对象涵盖34个省级行政区的非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和未接受过法学专业教育人士,旨在全国范围内了解社会公众对《民法典》传播的偏好以及对《民法典》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探寻《民法典》传播的内在规律。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表示,《民法典》是否得到顺利实施,能否有效发挥其社会功能,社会认知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这次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开展的《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活动,将为进一步提升《民法典》传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精准的决策建议。
从具体内容上看,婚姻家庭篇最受欢迎,而对继承遗产的内容关注度最低;在传播形式上,近78%受访者倾向于通过视频的形式了解《民法典》,视频已成为最受民众关注的传播形式,互联网、电视是民法典传播的核心渠道。
不过,受访者对许多民法典具体内容的回答,准确度并不高。导报记者发现,这份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中,还有许多受访者不熟悉的民法典热点问题,记者从中精选部分予以报道。大家都来看看,《民法典》热点问题你知道多少?
1问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利?
分析:《民法典》在总则编中新规定了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本问题(1)选项符合法条规定,该选项占比约为50%,而选择“不了解”和“不享有”选项比例之和也约为50%,反映出民众对该问题的整体认知程度不高。
据悉,根据《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问
根据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您认为小区内的电梯广告收入、外墙广告收入或者有约定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收入等共有区域的红利收入应归谁享有?
分析: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是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内容,《民法典》物权编对该部分制度进行了完善。本问题(3)选项符合法条规定,即正确答案应该是“物业扣除一定成本后,归业主享有”,选择正确选项的比例并未超过半数,反映出民众对共有物权相关内容的认知仍有欠缺。
3问
在房屋承租期间,房东把房子转卖给他人,新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租客搬离?
分析:“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是《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本问题有约55%的受访者选择正确选项(2),但仍有数量可观的受访者并不清楚这一规定,选择了其他选项。在《民法典》所延续的规定中,该规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深度,故民众认知程度相对低一些。
4问
超市怀疑顾客偷窃,是否有权利对该顾客进行搜身?
分析:《民法典》新增人格权编内容。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本问题有超过80%的受访者选择正确选项(2),反映出民众的价值观与人格权的一般规定相一致。
5问
私生子女是否有权与婚生子女争家产?
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延续了《婚姻家庭法》的规定。虽然有超过60%的受访者选择正确选项(1),六成以上受访者知道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不清楚此项规定的受访者比例仍相对较高,反映出民众对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认知仍有提升空间,也反映了普通民众的价值观与法律规定的差异。
6问
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还享有继承权?
分析: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是自《继承法》至《民法典》一以贯之的规定,本问题有接近70%的受访者选择正确选项(1),反映出民众对《民法典》所保留的这一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规定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7问
小王在和老李打篮球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撞到老李鼻子,老李鲜血直流。你认为小王需要赔偿老李吗?
分析:关于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中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增“自甘风险”的一般规定。这个问题,选择正确选项(2)的占比不到30%,反映出民众对该问题的认知仍然停留过去“和稀泥”的思维,认为既然受伤了,多少都应该承担一点责任。
8问
被“高空抛物”但没办法找到是谁扔的,受害者该怎么办?
分析:“高空抛物”案(事)件频发,已然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新增规定。该问题选择正确选项(1)的占比超过70%,反映出民众对“高空抛物”责任问题的认知程度较高,该问题相关宣传工作效果较好。
9问
小王开车回家顺路载了邻居小杨,小王开车一时没注意与小刘的车发生了碰撞,小杨因此受伤。小王是否需要对小杨的损失进行赔偿呢?
分析:“好意同乘”是民众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应用场景,相关的责任承担问题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新增规定。民法典首次对“好意同乘”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该问题选择正确选项(3)的占比超过50%,反映出《民法典》的规定与民众的价值观念较为一致,但仍有接近一半的受访者对该规定的正确适用不甚了解。(记者 陈捷 焦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