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首发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原来办经营许可要6个工作日,现在立等可取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 何佳媛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张莉)“您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都办好了,可以开店经营了,祝您生意兴隆!”5月27日,市民陈小姐在填写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表》后,当场领取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

  这是晋安区发放的首张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标志着全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正式实施。按照原来的审批流程,经营者需先取得营业执照,再提交材料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申请人面临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现在只需提交备案表,办结时限压缩为即办件,效率大大地提高。

  今年4月,我国调整了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将许可改为备案。此后,福州自贸片区进行了试点。晋安发出的首张食品销售备案凭证,同时也是福州自贸片区外首张食品销售备案凭证。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由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极大压缩了办理时限,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带给群众实实在在的便利。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许可改备案的目的在于简政放权,不是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仍然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其场所条件、设备设施、过程管理、食品安全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李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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