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居民有望“一人一码、一码就医”
福州新闻网5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近日出台,明确“十四五”期间,福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张;常见病多发病县域内就诊率达90%;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左右。
组建疾病预防控制局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健康福建战略,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组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局,依托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置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和护理服务。
公立医院探索“一院多区”
《意见》要求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学科建设。推进复旦华山福建医院等项目实施,推进心血管病等1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烧伤科等2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呼吸科等6个薄弱专科建设。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
加快建设县域胸痛、卒中等救治中心;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建成1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无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至少建成1个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社区医院,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服务人口8万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全省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量逐步达到4000人左右。支持福建医科大学增设儿科学、精神医学等本科专业。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力争达到3名。
居民有望“一码就医”
《意见》提出,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试点推广5G+8K远程在线诊疗技术。实施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尽快实现省域内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共建共享互认,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一人一档”。
以“福建健康码”为前端载体,推动与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应用,实现全省“一人一码、一码就医”。
强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三医联动一张网”。
DRG收付费
覆盖三级公立综合医院
《意见》提出,扩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范围,实现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覆盖,并逐步扩大到有条件的其他医院。
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体现医疗服务的共性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预约诊疗、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优质护理等服务,优化设置人工服务窗口,扩大“无陪护”病区试点,规范护工管理。
《方案》提出,推进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等建设,加快构建福建现代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体系;实施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