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检察院司法救助受害者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慧 姚瑞丰)“承办人认为,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拟向其进行司法救助。”检察官的话音刚落,一名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流下激动的泪水……这是近日发生在马尾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上的一幕。

  据介绍,2020年11月26日,在某工地,老王的妻子与小袁的妻子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家人到场后争执加剧。在殴打过程中,小袁使用钢制拉条打中老王头部,致其受伤倒地。经马尾区公安局鉴定,老王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老王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17万余元。性命虽保住了,但其右手和右脚却功能受限,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继续治疗和家人护理。

  案件移送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彪第一时间掌握线索,认为老王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本着“应救尽救”原则,陈彪等人立即展开调查核实。

  向原案承办人了解案情,审查病历、鉴定报告等案件材料,到被害人老王家中实地走访……一系列调查之后,检察官即时向被害人家属宣传了司法救助政策,依职权主动为老王提请司法救助。

  近日,马尾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此案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老王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支持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意见。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此举切实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强化了执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困难,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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