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绳遛犬”新规5月起实施 厦门不文明遛狗的少了
记者观察发现,在户外遛狗的市民大部分都牵着绳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近日,记者走访黄厝海滩、金尚小区、金榜公园观察,发现大部分市民能做到“户外遛犬牵紧绳,公共场所不放绳”,牵绳遛犬与未牵绳遛犬的人数比约为8:1。
记者走访市区三处地点 发现不文明遛狗者较少
“五一”假期,有不少市民携爱犬到黄厝海滩游玩,罗女士就是其中一员。在与犬只奔跑玩耍的过程,她没有松开过手中的牵引绳。“犬只在人群聚集的场所情绪容易激动,可能对路人造成意外伤害;而有的家长看到未受控制的犬只跑向孩子,为了保护孩子也可能伤害犬只。”罗女士认为,遛狗牵绳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爱犬负责。
记者在三个地点的观察发现,牵绳遛犬者更多,未牵绳遛犬的仅约十分之一。
对于这一新规,金尚小区居民骆先生点赞说,之前小区内常有市民放开绳子,让犬只自由活动,如果劝阻犬只主人,还常常得到“我家狗很乖、不咬人”“这么小只没有伤害”等回复。如今有明确的法规约束,相信市民放开狗绳遛狗的行为将大大减少。
部门将加强遛犬高峰巡查 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目前,多数携犬只出游的市民能依据法规,为犬只套上牵引绳,但一些未系绳遛狗的情况依然存在。
对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养犬专班负责人蒲怀泉表示,执法人员将以此次相关法规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早晨、傍晚两个遛犬高峰期,主干道、各市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错时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养犬、不文明遛犬行为。如遇到一些没有按规定携带犬只的市民,执法人员会对其犬只的信息进行采集,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以此提升民众文明养犬的自觉性。
据悉,今年以来,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养犬执法巡查320余次,劝导纠正违规携犬外出、不文明养犬行为606起,立案查处4起。
(记者 谢嘉迪 王玉婷 许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