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晓鸣)4月16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榕城海关、福州市版权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关于推进福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举行签约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首推“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模式。
会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指出,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势在必行。要广泛凝聚保护合力,积极推动多元解纷,持续增添科技动能,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携手共进,共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何朝晖提出,要积极利用协同保护工作联络各项机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合作,积极配合法院健全完善特邀调解机制。同时,将探索建立福州市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关注保护名录,为福州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版权局)部务会议成员胡金清认为,当天举行的签约活动,是对著作权法贯彻实施的一次重要实践。
据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市场监管、版权、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上的衔接,共同凝聚知识产权保护更大合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挥多主体作用,提升解决纠纷的整体效能;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数据交换机制,推动实现大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