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货拉拉,“老毛病”别再犯了!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评:货拉拉,“老毛病”别再犯了!

海报设计:查如倩

  不贴公司罚,贴了交警罚……近日,“货拉拉强制司机贴车身广告”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据报道,按照货拉拉公司要求,司机需要在车身粘贴货拉拉的标语和二维码等广告,不合格会被公司罚款。但有些车辆因车贴面积过大,且遮挡后窗存在安全隐患,不少司机都曾被交警罚款。

  事实上,这并非货拉拉首次被曝出车贴问题。此前,成都等地的货拉拉分公司曾在2017年8月因车贴问题被有关部门约谈。在2019年与2020年两年间,多名货拉拉司机曾因车贴、非法改装等行为被处罚。随着各地交警严查车身广告,货拉拉司机因车贴面积过大问题被开罚单的事件更是屡屡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等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强制贴广告贴不出企业的好声誉,货拉拉的这种做法,不仅让加盟的司机们有苦难言,还触碰了法律红线。

  既违法,又为难司机,货拉拉的“老毛病”如果一犯再犯,恐“拉”不长远!

  13日,货拉拉回应称,关于车贴,会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迭代更合适的呈现形式。货拉拉这次能否真正汲取教训,把整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我们拭目以待。

  (冯文雅)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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