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月31日,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和省扶贫办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升级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延长实施至2025年底。
根据政策规定,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均可申请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和优惠贷款利率的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具体贷款利率为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