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伪造许可证网售验孕棒 网店经营者被批捕

2021-03-19 15:16:55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雷群 甘圆方)一男子伪造相关证件在网络上销售验孕棒,日前被仓山区检察院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仓山区螺洲附近经营一家文体网络商店,却想在网上销售验孕棒来牟利。但销售验孕棒需要相关经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陈某某便在网络上找人私自修改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并伪造了一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得到这两份伪造的证件后,陈某某将图片上传至其经营的文体网络商店所在的平台进行审核,以骗取网络销售验孕棒资格。审核竟然通过了,陈某某便开始在网络上卖起了验孕棒。

  去年12月,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陈某某的文体网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陈某某涉嫌伪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涂改《营业执照》,便报了警。

  经查,陈某某伪造证件销售验孕棒,从中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近日,仓山区检察院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陈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