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品总体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15日,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布会在榕举行。记者了解到,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组织抽查全省98种3083家企业的3352批次消费品,其中不合格28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41%。
抽查情况显示,我省消费品总体质量保持较高水平,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其中,定配眼镜、学生服装、文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等57种产品合格率达95%以上,占抽查种类数的67.9%;部分产品质量提升明显,旅游鞋、衬衫、电烤箱等12种产品合格率较上年提高了5%以上;部分产品质量仍有待提升,按摩器、健身器材等12种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下,主要质量问题为个别安全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予以挂网通报。
在缺陷产品召回方面,全年共对24家企业24批次存在缺陷的口罩、餐具、灯具、童装、童鞋、消防用品等消费品进行召回,全省累计召回缺陷消费品51.56万件。
(记者 林智岚 实习生 陈若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