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公布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任务清单、成果清单。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6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的比重达50%以上,在数字经济领域建成10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形成30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20个以上省级重点数字经济园区、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
(记者 游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