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力争全省首季就业“开门红”
以工代训、稳岗返还、失业保险、再就业帮扶……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力争实现一季度就业“开门红”,我省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以酒店、旅行社等困难行业企业为重点,推动援企稳岗、用工引工、再就业帮扶等政策落细落实落地,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根据就业利好政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至2021年12月。
为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我省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规范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流程,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探索“政策找企”,将稳岗返还政策主动推送告知企业,让企业应知尽享。
我省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实施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发挥大数据比对功能作用,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主动推送政策、靠前服务,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围绕补齐民生短板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为解决部分领域用工难题,我省健全重点企业保障用工联络员制度,落实社会力量引工奖补,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支持学校、企业间签订用工调剂协议,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最高可给予1000元/人补助。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