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据省医保局消息,福建省第二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将自3月1日起与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实施。此举将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共13个,分别是:维得利珠单抗(注射剂)、度普利尤单抗(注射剂)、兰瑞肽(缓释注射剂,预充式)、可洛派韦(口服常释剂型)、西尼莫德(口服常释剂型)、芬戈莫德(口服常释剂型)、巴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依那西普(注射剂)、司库奇尤单抗(注射剂)、尼达尼布(口服常释剂型)、氘丁苯那嗪(口服常释剂型)、依达拉奉氯化钠(注射剂)、安立生坦(口服常释剂型)。适用范围包括多发性硬化、肢端肥大症、银屑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
医保支付政策与此前的规定一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该类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在规定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内报销比例为职工80%,城乡居民60%,封顶线与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共用。若各统筹区现行医保待遇已保障到位的,可继续原有待遇模式进行保障。此外,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据了解,福建省此前已执行第一批20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范围为国家谈判药品中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福建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用药。患者无需住院治疗,即可在门诊使用这些药品,并由医保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