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抢微信红包,福州4人获刑!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刑事判决书,福建一团伙在微信开设多个赌博群,以抢红包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达7387.7502万元。四名成员因犯开设赌场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四年。

  建微信群组织上百人参赌

  赌资7387万余元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2018年1月,福建男子郑某谋、王某鑫,福建女子王某妮伙同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福州市仓山区某地开设“国际牛霸”等微信赌博群,以微信抢红包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7月,该团伙与翁某(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开设“战狼”等微信赌博群。该团伙组织福州市鼓楼区等地赌徒约100余人赌博。2018年1到7月,“国际牛霸”群及与“战狼”群合并后已查明赌资人民币7387.7502万元。

  其中,郑某谋为该团伙股东,于2018年7月退出股份,转为该赌博群“出图”、“托”等;王某鑫管理该团伙,并负责“拉手”(即往赌博群内拉入参赌人员)返水;王某妮为赌博群“机器人”,后兼统计每日赌资流水,于2018年6月退出该团伙;河南男子张某宾于2018年9月受雇为该团伙成员发放工资。

  经审理查明,上述团伙的微信赌博群是通过抢红包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客先将钱款转给财务,将钱款转换为分数后才能进行赌博,一元钱换成一分。转款方式由出图人员不定期在群里发送。赌客需要添加群里机器人和财务的微信号上下分。

  上述赌博群盈利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开虚庄即自己开庄和赌客对赌获利,工作人员抢庄或者当虚假赌客时,实际没有充钱上分,由机器人直接把积分调到能够开庄或者参赌的金额,就可以和参赌的赌客进行赌博。如果输了,赔钱给赌客,如果赢了,等于没有成本赚到钱。平时有赢有输,输赢钱都归老板;另一种是通过抽水获利,除了自己虚假坐庄外,偶尔有参赌人员坐庄,就可以抽水获利。每局不论庄家输赢都会向庄家抽取该局总赌资的8%作为抽水的费用。每局赌博的金额少时有几千,多的时候有二三万,每天能开三百局左右。

  四人犯开设赌场罪等

  获刑一年一个月至四年

  此外,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7日至10日,张某宾还伙同王某东(另案处理)在明知放置的多卡宝设备系用于境外赌博、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以每日600元工资受雇于孟某松(另案处理),将多卡宝设备放置在古田县、福清市、仙游县、永泰县大洋镇偏僻的山上,为境外诈骗、赌博分子提供电话卡转换服务等技术支持。张某宾获利1800元。

  福州鼓楼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谋、王某鑫、王某妮、张某宾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郑某谋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他三人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张某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予数罪并罚。

  2020年12月23日,福州鼓楼法院判决,郑某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王某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妮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张某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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