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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出台

范围包括闽江干流及16条主要支流等

2021-02-21 08:26:26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何佳媛

  福州新闻网2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闽江干流及大樟溪等16条主要支流、水口水库等重点湖库,覆盖福州等6个设区市、38个县(市、区)。

  《方案》目标是,今年至明年闽江流域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6%以上,其中Ⅰ类~Ⅱ类优质水比例保持在60%以上。到今年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明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初步显现幸福河美好景象。

  根据《方案》,我省在2022年底前,新增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以上;今年至明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今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明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日;今年底前、明年底前,市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4%、95%以上;明年底前,闽江流域“绿盈乡村”占比达到80%以上;今年底前,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明年底前闽江流域水土流失率降至7.1%以下;今年至明年闽江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方案》列出的主要任务中,许多与福州有关,比如加快实施福州江北城区等城区防洪治涝工程,持续提高城区排涝治涝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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